1、林树松(原海南磷矿党委书记)
林树松,男,汉族,海南昌江人,1941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,194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农村工委副主任(副厅级)。
历任琼崖纵队勤务员、译电组长,海南区党委机要科副科长,东方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县委副书记,海南磷矿党委书记,昌江县委书记,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、组织部长、纪检书记,省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农村工委副主任、省关工委副主任等职。
1993年12月离休。享受副省长级待遇。
2、陈雄(原海南磷矿副矿长考察人选)
陈雄 男,汉族,海南琼海人,1954年10月出生,大专学历,1972年10月参加工作,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72.10-1973.02 海南大茅磷矿工人
1973.02-1976.06 海南大茅磷矿三队副队长、团支书
1976.06-1980.02 海南大茅磷矿采矿建井队党支书兼队长(副矿长考察人选)
1980.02-1984.08 保亭县法院保城法庭副庭长
1984.08-1986.07 广东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专业学习
1986.08-1988.02 保亭县法院保城法庭庭长
1988.03-1989.11 保亭县法院民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
1989.11-1992.07 保亭县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
1992.07-1998.03 通什市公安局局长、政委、党委书记
1998.03-2000.05 通什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市公安局局长
2000.06-2005.09 东方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2005.09-2007.02 临高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2007.02- 2015临高县政协主席。2015~退休。
业余爱好:篮球、武术、游泳、收藏、书法。
3、陈继敏(原海南磷矿矿长)
陈继敏,男,汉族,广东阳江人。1988年海南建省广东干部选调海南工作
学历与职称:博士、高级工程师、律师、仲裁员、兼职教授
工作经历:曾担任广东省煤炭厅系统助理工程师、科长、工程师、副处长,海南省磷矿矿长(兼海南磷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),大型企业广州城启(粤泰)集团总裁兼党委书记。
曾发表的文章:《房地产粤商北伐成功的因素分析》、《货币只是个符号 物业才是真正的财产》、《中国的城市化与房地产开发》、《房地产案件仲裁的优越性》、《济适用房的终结》、《减产自救、停产自救——房地产发展商无奈的选择》、《房地产——备受误解和频遭打击的支柱产业》
现担任中国.湛江国际仲裁院副院长,广东百高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业余爱好:轮滑、游泳、阅读、小提琴、园艺种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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